滁州市法院将推行立案登记制

访问次数: 2345                        发布时间:201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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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将于下月起,将立案审查制变为登记制,破解立案难的问题。这也拉开了滁州市法院系统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的序幕。群众投递诉状,法院将不得拒绝接收诉状。

立案登记制,是指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据介绍,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 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法判定的,先行立案。不符合形式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的, 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