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黄山区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

访问次数: 939                        发布时间:2015-05-12

[字体: ]

58,黄山市黄山区召开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蒋集体同志主持会议并宣读《黄山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区委副书记程绍毅同志做动员讲话,各乡镇、区直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动员大会。

会议的主要精神集中体现在《黄山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和区委副书记程绍毅同志动员讲话中,我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一是承接落实好上级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二是规范行政审批管理。三是趁势推进乡镇政府清单建设。

2、以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为抓手,规范政府权力运行。一是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二是建立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三是加快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四是加强督查问责和考核。

3、以创新政府管理服务为着力点,提升政府有效治理水平。一是转变管理观念,解决传统体制下“以批代管、监管缺失”的问题,确保管得住、管得好。二是强化市场监管。三是改进公共服务。

二、有序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1、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做好与市政府机构改革的衔接,整合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机构和职责,组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建区统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再挂区统计局牌子。进一步推进机构和职责整合,撤销区商务局(区粮食局)。将区商务局的职责划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区商务局牌子;将区粮食局的职责划入区农业委员会,区农业委员会挂区粮食局牌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增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将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挂牌的区市容环境管理局,更名为区城市管理局。其他部门机构保持不变。改革后,区政府共设置工作部门24个,挂牌机构不设为实体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设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

2、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要按照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结合政府权责清单和“三定”工作,认真梳理各部门职责。对部门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事项,整合归并相同相近职能,从源头解决多头管理、推诿扯皮、效率不高等问题。

3、统筹推进相关改革。一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整合基层现有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二要把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结合起来,统筹协调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三要推进卫计委事业单位整合,充分整合和优化原卫生、计生部门功能相近、资源建设重复的事业单位,其人、财、物按照“事随编走、人随事走”的原则,随机构体制调整一并划转。

三、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一是对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实行限额管理;二是本届政府内“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行政编制不得突破中央省核定的限额,事业编制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实行总量控制,三是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完善考核和问责机制,确保政府机构数在规定限额内,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