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新平:答好依法治“闹”这道考题

访问次数: 1317                        发布时间:201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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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旧时的中国家庭,存在一些怪现象。家庭妇女维权,最好方式是一哭二闹三上吊,往往能争得较为满意的收场。至于那些爱哭的孩子,也常常有奶吃。现如今,事屡见不鲜。小到反映个人诉求的医闹,大到争取群体利益的路闹地闹。最近围观较多的例子,便是四川广安的争路事 件。

  ,总是有意见和情绪需要表达。尤其是民智开启、民众维权意识普遍觉醒的今天,当正常渠道不够畅通之时,有些人便会采用这种比较激烈 的方式。的目的,一是要闹出动静,引起围观,让自己的诉求众所周知;二是要制造效果,利用对方息事宁人的心态,乱中取胜,追求利益最大化。

  过去治,也有不少行之有效的办法。比如,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晓之以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启迪群众的觉悟。这在计划经济时代似 乎很管用。但如今是市场经济大潮下,绝大多数个体或群体,都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在做深做透思想工作之外,怕是还要辅之以必要的手段。

  面对越来越难以说服的闹事者,实践中,多数地方会采取这样两种方法。一种是动用政府的威权,搞强迫命令,强征强拆,强买强卖,出了问题后甚至出动警力去强力维持。另一种方法,则是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当决策遭遇民意反弹时,便对民意曲迎奉承、委曲求全,甚至动用财政资金买平安,以求给 糖不哭、破财消灾。

  实际上,要解决的问题,以上两种方法无异于扬汤止沸。靠强力平,一来效果有限,二来也违背党的群众路线宗旨,往往是使矛盾进一 步扩大化,使矛盾双方由良性的利益博弈,变成恶性的势不两立,最终影响一方稳定,党和政府的形象也受到严重损害。因此除非万不得已,多数地方的多数领导都摒弃了强力维稳之法。至于那些破财消灾式的柔性治法,也是弊端多多。一者,满足了部分群众的利益,必然以损失其他群体利益(有时甚至是国家与集 体利益)为条件,并没有使问题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二者,这种方法不具备可持续性。哭即有奶喝会形成一种反向激励,让爱哭的人越来越多,开出的价 码也越来越高。同时,也容易使决策受制于少数民意,陷入冗政庸政,影响行政效率。

  相形之下,治的制度化是必然选择,法治则是最佳途径。法治的意义,一要体现在决策的科学民主上,二要体现在执政的公正严明上。

  做到决策科学,譬如高铁路线选择上,就必然需要一大堆诸如地质勘探、环保评估、建设成本、经济辐射带动力等科学数据做支撑,让群众心里有数。做到决策民主,就是要在决策之时最大程度吸纳民众参与,满足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些道理,不是干部不明白,坏就坏在少数干部权 力意识作祟、精英思维超前、为民作主心切上。总认为自己的决策方案最优化、设计最科学、效益最大化,却忽略了群众的存在感。殊不知在利益诉 求多元化的今天,民众不再迷信权威、服从权威,若无法律的强力限制,一些民众会使用来搅得你六神无主,手足无措。

  只要决策走上法制之途,执行时的强力,便有了充分的法理依据。目前一些地方之所以频繁发生决议遭遇抗议事件,就是某些群众拿捏住了基层怕事的心态,依据法不责众思维,力图以制胜。对于那些目无法纪之,政府绝不能怯于举起法律武器,一定要让一切归于法治之下。

  习近平同志最近指出:要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决不能让那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蔓延开来(引自 《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总的指示,为我们指明了依法治的方向。实际上,对那些无理取闹的迁就、回避、妥协,是懒政、怠政、 庸政的具体体现。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提升依法执政本领,如何处置各种,是摆在全体干部面前的一道考题,必须回答好!(宛新平)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