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编办多措并举 强化效能问责

访问次数: 1137                        发布时间:2015-06-05

[字体: ]

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推进作风和效能建设,区编办采取多项措施,提升机关效能。

一是加强效能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宿州市埇桥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效能问责暂行办法(试行)》下发后,区编办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认真学习分析问责的情形、问责的方法和适用、问责的实施、结果的运用等内容,使党员干部在深刻领会基本内容的基础上,对照问责要求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将《办法》贯穿于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全过程,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严明工作纪律,强化队伍管理。区编办从严明工作纪律入手,进一步严肃签到制度、人员去向、三会一课等相关纪律要求,对岗责任务进行责任分解、采取量化考核、奖惩结合,严格执行加强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的各项规定制度,对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等问题坚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提升工作效率。区编办积极开展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自查自纠活动,对上下班时间、人员去向、工作状态、服务态度、电脑软件、办公环境等多项内容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坚决整治“懒、拖、推”、杜绝“假、冷、脏”等不良现象,促使机关干部的能力、素质、作风和形象等不断提升。

四是严格问效问责,保障工作落实。结合编办工作实际,认真梳理现行有关作风建设和效能问责相关制度,全面落实《宿州市埇桥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效能问责暂行办法(试行)》,既对违反规定的直接责任人问责,又追究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使编办党员干部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凝聚机构编制系统正能量,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