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理”。全区7个乡镇对照10类行政权力事项,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确保不错、不漏、不遮掩、不留死角。
集中“审”。根据行政权力“取消、下放、转移、暂停实施”等确权审核口径,开展集中审核,确保保留权力事项依据来源合法充分。
专题“议”。召集乡镇、相关区直部门分管领导或经办人员,根据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及便民高效的原则,进行专题讨论,进一步调整完善,初步形成一个“事项基本全面、形式基本规范、具有自身特点”的乡镇权力目录。分类“编”。结合审议后保留的权力事项,抽调专人集中办公,通过“定人定事”方式,开展对应的责任清单编制、风险点梳理和流程图绘制。
按期“晒”。强化时间观念,根据省市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