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扎实推进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

访问次数: 575                        发布时间:2015-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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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在省、市编办和市法制办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由县编办牵头,县法制办等部门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开展了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

一是总体谋划制定方案。这次推进的乡镇政府“两单”制度建设是对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的深化和完善,其内容繁多,情况复杂,且要求的时间较紧。凤台县借鉴了前期省市县政府“两单”制度建设的做法和经验,理清工作思路,从总体进行谋划,519召开了全县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会议,结合凤台县乡镇实际制定下发了《凤台县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凤政办〔201547号),为省、市、县和乡四级政府“两单”建设统为一体,打通清单制度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奠定了基础。

   二是上下联动集中审核。本次清理主要采取上下联动、部门联动、集中审核的办法,按照“三上三下”的工作机制,完成乡镇权力清单的编制和审核工作。从相关县直部门中抽调熟悉这项工作的同志组成审核组,对辖区内15个乡镇上报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集中审核,县监察局抽调专人对廉政风险点进行了集中审核,从专业部门中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家组进行会审和评估,力求做到不重、不漏、不错,使乡镇权力清单纵向无缝对接、横向表述一致。

    三是参照模板分类确权。为做好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凤台县在各乡镇上报的基础上,参照省编办编制的198项《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手册》和淮南市法制办梳理的30项《地方性法规规章等权力事项》,进行分类确权,采用省编办编制的乡镇政府权力事项185项,及市法制办梳理的乡镇政府权力事项22项,同时又增加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赋予的权力事项8项,《信访条例》赋予的权力事项5项。

    此次乡镇政府“两单”制度建设按内容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法定授权的乡镇“权责清单”,包括权力事项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运行流程图以及廉政风险点;二是文件明确的公共服务事项。凤台县共审核梳理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220项,公共服务事项共90项。

按乡镇分为四类:一是建制镇类。权责清单213项,公共服务事项66项;二是涉矿乡镇类。权责清单216项,公共服务事项67项;三是一般乡镇类。权责清单212项,公共服务事项67项;四是扩权强镇类。权责清单与一、二类有交叉,公共服务事项89

    四是把握节点分步推进。省里要求乡镇权责清单务必于71前上网公布,市里要求乡镇权责清单于6月中旬左右前上网公布。我们按照《实施方案》,在保证质量的同时,严把时间节点、突出责任主体、实施重点及部门配合,共同推进乡镇“两个清单”制度建设。目前已完成乡镇呈报、审核组审核、专家论证、网上公示及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网上公布等主要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