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5月乡镇“两个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怀远县高度重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根据《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精神,县编办会同县政府办(县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对乡镇政府权力事项进行了梳理审核,在经过认真梳理、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后,近期,形成了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初步意见)。
下一步,怀远县将根据多方反馈意见对乡镇“两个清单”进行修改和完善,提请相关会议研究后将乡镇政府“两个清单”正式对外公布实施。
访问次数: 495 发布时间:2015-06-2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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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5月乡镇“两个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怀远县高度重视,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根据《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精神,县编办会同县政府办(县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对乡镇政府权力事项进行了梳理审核,在经过认真梳理、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后,近期,形成了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初步意见)。
下一步,怀远县将根据多方反馈意见对乡镇“两个清单”进行修改和完善,提请相关会议研究后将乡镇政府“两个清单”正式对外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