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编办“三个坚持”把好事业单位招聘关

访问次数: 1675                        发布时间:201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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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和县编办印发通知,及时将市编办《2015年度和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审定意见》予以转发,圆满完成2015年和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审核工作。

在此次事业单位招聘审核中,县编办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研究、反复商讨,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科学拟定2015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计划。

一是坚持空编进人,严控增长。县编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严控机构编制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对各部门、单位申报的招录计划进行了严格审核,坚持空编1/3进人的原则,凡超编、满编机关事业单位一律核销其用编计划;对承担行政职能的、职能弱化及体制机制面临调整的机关事业单位,即使空编,原则上也不予安排;对空编较少的单位,坚持空编运行,确保下达计划后仍有空编;对于空编较多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地分步下达计划,确保人员合理有序增加。同时,做到全县用编计划数不突破2015年自然减员数,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二是坚持保障民生,推进重点。在编制招录计划过程中,县编办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为镇农业综合服务站、财政所、农服中心核定了招录计划,保障了基层工作的正常开展。此外,将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领域的用编计划需求作为用编重点,此次获批的用编数中,环保、市场监管、教育、卫生等单位的计划占80%,有力保障了重点民生领域的发展和进人需求,提高了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三是坚持联动配合,严肃纪律。为规范用编计划审核流程,县编办充分发挥龙作用,继续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在充分沟通酝酿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审核、下达招录计划。

下一步,和县编办将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健全完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追责机制,加强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