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5〕14号)精神,南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谋划,沿用区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的工作方法。各成员单位主动作为,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尽责,区编办发挥牵头单位作用,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全力以赴,倒排时间,压差推进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在市编办的指导下,参照省编办编写的乡镇、街道权力事项参考目录,采取“三上三下”工作机制,即各镇、街道上报,初审反馈;调整再报,再审公示征求意见;确认三报,三审达成一致意见。各镇、街道随后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审定“两单”。区“两单”审核办公室将各镇、街道审定后的“两单”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