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批准芜湖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后,各项工作迅速启动。目前,涉改单位已全部挂牌运行。
结合此轮政府机构改革,我市对市直党政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等70多个部门全部重新“三定”。各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废、改、立和上级政府下放的职责以及市委、市政府、市编委批准调整的职责确定,并与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一一比对。内设机构的设置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严格控制机构总数,综合设置职能相近或相似、任务较少和工作量较小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根据部门职能和工作任务量进行适当调整,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严格按有关规定核定。目前,市直各部门“三定”已全部印发实施。同时,对县区 “三定”工作加强指导,对市辖4区的部门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严格审核把关。
下一步,市编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确保改革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