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省的重点任务。阜阳市编办作为牵头负责单位,与各部门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创造性地完成任务。一是加强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卢仕仁同志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主要负责人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研究提出了市、县(市、区)同步、条块结合、两级同审的工作机制。市、县两级编制部门负责业务部署、培训和组织实施。二是规范操作,严格审核把关。根据省提供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模板,组织对审核组成员及部门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统一标准模块,统一梳理口径,做到审核意见的体例、框架、表述“三统一”,审核汇总表、具体情况表、权力清单栏目、内容、流程图、廉政风险点“六定型”。审核工作采取“三报三回” 的工作步骤(部门上报、一审反馈;部门再报、二审反馈;部门三报、专家论证、会议研究、三审意见反馈后报市政府审定),各审核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对部门申报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多轮审核,主动加强与各单位对接联系,沟通协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合理确定审核及反馈时限,并按照“审核完即反馈、反馈后即催报”的原则,力争审核工作质量和效益最大化。各审核组从部门职能和权力事项设定依据入手,严把审核质量关,突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与外部行政权力的甄别,在编制责任清单过程中,依据权力事项自身特点,注重问题突出个性,避免责任事项的单一重复。为统一审核尺度,提高审核质量,“三报”结束后,九个审核组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通过交叉互审、集中会审的方式,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进行逐项逐字审核对照,集中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落实。2015年1月中旬以来,各审核组先后组织和指导市直业务主管部门,召开系统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专家论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