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五强化”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访问次数: 456                        发布时间:201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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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职能定位,种好“责任田”。按照省市纪委要求,深入落实“三转”, 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聚焦工作重心,完成县乡纪委、监察部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二次清理调整,保留或继续参与10个,精简22个,18名县直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再兼任其他职务,集中精力抓好主业,工作重心向监督职能转变。

二是强化派驻职能,激活“神经梢”。出台集中派驻、重点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履行监督职责意见》,加强派驻机构执纪能力建设;制定巡查检查、情况报告、列席会议、廉政谈话、督查检查等9项制度,增强派驻机构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强化素质能力,提升“战斗力”。组织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学习教育145人次;搭建“休宁清风讲堂”平台,开展专题讲座3次,同时,通过编印“廉政教育口袋书”、纪检干部讲廉政课、廉政文化“6+1、委派干部直接参与省市案件查办等,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

四是强化自我管理,防止“灯下黑”。认真落实乡镇纪委和县直派驻机构月报告工作制度,加强对全县纪检组织履职情况监督,分别对17名县直派驻机构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21名乡镇纪委书记分别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组进行述廉述责,明确县纪检监察内部巡查整改措施22项,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五是强化执纪问责,高悬“反腐剑”。紧盯“四风”和“小四风”问题、“三公”管理、违法乱纪等行为,强化执纪办案力度。已督促整改“三公”问题112个,通过提醒、函询、警诫和约谈“问题干部”85名,审结违纪案件18件,党纪政纪处分24人。(休宁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