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4月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始终保持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集中乡镇和相关部门力量,认真梳理了乡镇人民政府权力事项,结合本县各乡镇实际,依法逐项对乡镇政府权力事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并参考省印发的参考目录进行修订完善,保证权力和责任事项依据充分、便于操作,最终确定保留建制镇人民政府权力事项166项,其他乡镇权力事项165项。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来安县乡镇人民政府“两个清单”经过全面清理、集中审核、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网上公示、县政府研究审定等各项程序现已向社会公布。
乡镇人民政府“两个清单”制度建设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内容,是继省、市、县“两个清单”制度建设的“最后一公里”。我县将做好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的宣传普及工作,建立乡镇政府“两个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抓好“两个清单”制度建设成果运用,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清单制度落地生根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