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在政权体系中作为最基层单位,除需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之外还应承担上级政府交办和其他应当为民服务的事项,所以乡镇政府权力就成了一个“谜”,乡镇政府权力事项梳理确定是乡镇政府“两个清单”建设最难啃的硬骨头,县编办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多次召集座谈征求意见,初步理清确立了“清、理、制”的两单编制思路,打造了具有繁昌特点的“两个清单”,贯通我县清单制度建设“最后一公里”。
“清”——摸清镇政府权力的底数,织密权力责任制度笼子。
在镇级政府权力梳理过程中,不少镇干部都反映乡镇权少、事多、压力大,“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最形象的描述了上级政府与镇政府之间的关系。如何梳理确定镇级政府权力事项成为当务之急。
明确职责定位,依法依规梳理权力事项。在开展清理前,县编办专门安排人员对照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进行搜索,广泛搜取涉及乡镇的法律条款,按照行政权力定义逐条进行辨别,初步形成了一张乡镇权力事项汇总表。
结合工作实际,征求论证确认权力事项。在初步确立乡镇权力事项汇总表以后,县编办会同县法制办召集各镇相关人员逐条讨论征求意见,针对梳理中遗漏的权力事项进行补充完善,使清单真正聚民意、接地气,确保镇级政府“两个清单”落地生效、真正发挥作用。
“理”——理顺县镇权属关系、准确界定权责归属,打造繁昌各镇特色清单。
县、镇两级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结合我县各镇工作实际,进一步理顺县镇两级政府、县直部门与镇级政府之间权属关系,按照权责法定、权责一致、便民高效的原则,对县镇共有、权界模糊的权力事项明确责任主体。各镇结合法律权限和地理环境等特点,初步梳理具有本镇特点的清单。
县镇高度重视,合理界定权责范围的边界。借鉴县级清单编审经验,为畅通清单编制过程中疑难问题解决渠道,县、镇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权力,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行使主体的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统一明确主体责任,杜绝权力真空,推诿扯皮现象,彻底打破权界模糊的壁垒。
编办统筹协调,落实各镇清单编制的责任。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要求各镇按照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开展梳理确权,对不符合本镇实际的权力事项由各镇提议,经县编办审核最终报县领导小组审定。因镇级政府直接面向群众,要求各镇在梳理确认权力事项后,要为每项权力事项量身定制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廉政风险点防控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切实做到让老百姓“一看就能懂、一拿就能用、一用就能灵”。
各镇有序开展,公布运行本土特色的清单。各镇通过自行梳理,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县编办审核,经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认后公示征求意见,报请县政府审定公布运行“两单、一表、一图”。荻港镇、新港镇、平铺镇公布运行权力事项115项,孙村镇、峨山镇公布运行权力事项113项,繁阳镇公布运行权力事项108项。
“制”——广辟渠道公布运行清单、完成配套运行机制,确保清单落地生效。
镇级政府“两个清单”建设工作,是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法治型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基础,不能挂上网后一放了之,需利用各种新媒体渠道开展广泛宣传,增强清单的群众基础。加快权力运行机制的配套建设,充分发挥群众监督、法制监督和运行机制监督作用,利用县、镇两级政府清单建设契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
拓宽宣传渠道,增强清单群众基础。在清单编制过程中,各镇分别多次召开了不同规模的征求意见会,广泛吸收群众意见,进一步完善镇级政府清单内容。6月25日,各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繁昌县人民政府网站正式公布运行后,各镇分别采取宣传栏张贴、制作宣传手册等各种渠道对清单进行宣传。
配套建设机制,完善清单运行监督。我县正在酝酿制定镇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机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两个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着力抓好“两个清单”制度建设成果运用,大力推进清单网上运行,探索制定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确保清单制度落地见效。(繁昌县编办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