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地方立法权有望年底确定

访问次数: 620                        发布时间:201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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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滁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落下帷幕。大会依法设立了法制委员会等8个专门委员会,为滁州市享有地方立法权奠定了基础。成立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将以决定的形式赋予滁州市地方立法权,最迟今年底滁州市将可享有地方立法权。

根据新修订的《立法法》规定,所有设区的市可以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订地方性法规。建立专门委员会是赋予地方立法权的前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