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编办工作实践与探索之四)
2010年以来,马鞍山市编办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坚持边推行、边总结、边完善,综合利用实名制管理等措施,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建立实名制管理平台,实行机构编制动态监测
(一)搭建信息管理平台。按照省编办统一部署,2010年,我市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实名制管理范围,机构、编制和人员等数据信息全部录入实名制系统,并在全省率先完成省、市、县(区)三级联网。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方便服务单位,2014年,开展实名制系统横向联网工作,市委宣传部等10个部门已成功联网,联网扩面正在加速推进。
(二)实时更新数据信息。实名制系统动态监测各单位执行机构编制规定情况,关键在于数据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日常管理中,针对人员进出、职务调整、机构编制发生变动,市编办业务科室根据各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时调整实名制系统数据信息;每年年底集中开展机构编制年审工作,对各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册进行年度审核,确保实名制管理数据的真实可靠。
(三)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出台我市实名制管理办法。2014年,经市编委批准,印发了《马鞍山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的职责分工,重新确立了人员进出和干部任免申请、审核、审批、注册工作流程,形成了实名制管理相互协作、相互约束机制。二是建立约谈警示制度。比对实名制系统数据信息,发现瞒报、漏报、人员注册不及时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实行口头告诫或约谈警示告诫,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要求,跟踪督促整改。三是建立实名制管理衔接机制。在部门衔接方面,组织部门依据实名制系统领导配备数据信息任免干部和调整人员;人社部门依据实名制系统在编人员信息,办理人员工资审批和参保手续;财政部门依据实名制信息统发人员工资。在编办内部衔接方面,进一步明确了编办相关科室在机构编制调整、人员进出、职务任免等方面的职责,制定实名制系统机构编制人员数据信息变动办理流程,方便了服务单位,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
二、开展专项督查,纠正机构编制违规行为
(一)开展机构编制核查。2014年5月至9月,市编办牵头开展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在编人员和聘用人员情况进行核查。通过信息采集、自查自纠、复查公示、检查验收、汇总整理等5个步骤,进一步厘清了机构、编制、职数、实有人员配备情况。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并督促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此项工作得到省编办高度肯定。
(二)开展在编不在岗专项清理。按照省编办统一部署,2013年7月,我市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专项清理工作。市编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会同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按计划、按要求推进专项清理工作,按时完成专项清理任务。2014年5月,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再清理工作。经过两轮清理,共清理违规人员349人,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开展乡镇街道人员清理。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2014年5月至7月,市编办牵头清查全市48个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重点清查人员招录、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违规问题,共清理出在编人员违规67人、违规聘用人员410人。各县区和乡镇街道根据市编办会同有关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了整改任务。
三、创新督查方式,提升机构编制监管水平
(一)大力推动目标考核工作。2009年,省委、省政府将机构编制管理纳入省政府目标考核,市编办认真学习省目标考核办法和考核体系等,研究我市机构编制目标考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市于2010年将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在全省起步较早、实施较快。几年来,我市不断扩大目标考核覆盖面,被考核的单位由最初的32个扩大到目前的51个,涵盖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考核内容由机构编制纪律执行情况扩大到重点改革推进情况。2010年市编办建立目标考核评价体系,此后进行了2次修改和完善,每年年底组织人员集中开展机构编制目标考核工作。实行目标考核,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对机构编制工作的认识,增强了执行机构编制纪律的自觉性,传递了内部挖掘、创新体制的压力,促进了机构编制措施有效落实和改革创新驱动。
(二)建立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制度。为加大机构编制工作宣传力度,争取方方面面支持,拓宽征求意见渠道,监督各部门执行机构编制纪律,规范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行为。2013年,市编办建立特邀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家等8人担任特邀监督员,建立学习制度、例会制度、走访制度和工作制度,安排每名特邀监督员监督任务。在特邀监督员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监督员制度的预期目标。
(三)加强机构编制审计监督。2015年6月,市编办、市审计局联合转发《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审计工作的意见》(皖审发〔2014〕89号),将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列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等,对审计项目涉及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内容,进行联合审查,共同提出审计意见。机构编制审计制度的推行,强化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严肃了机构编制纪律。
(四)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为建立“便利、安全、高效”的举报机制,市编办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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