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区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约谈制度(试行)

访问次数: 585                        发布时间:201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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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黄山市徽州区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约谈制度》,对约谈主体、约谈对象、约谈事项、约谈形式及约谈程序分别予以明确,并致力于落实整改,同时将约谈结果纳入目标绩效和效能建设考核,进一步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施政理念,杜绝“慢作为”或“不作为”等现象。

制度将乡镇、区直所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集体列为约谈对象,对“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工作不力,造成相关政策无法落地的”的6种具体情形式将进行约谈。按照“报批、通知、约谈、通报”的流程,由区政府相关负责同志代表区政府采用单独约谈或集体约谈的形式实施约谈,区政府办、区监察局负责同志一并参加。

实施约谈后,约谈对象要制定整改方案,列出具体措施和时限安排,并加以实施整改,并在规定时限或1个月内向区政府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区政府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