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编办积极参与深化基层医改工作

访问次数: 570                        发布时间:201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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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基层医改,近日,明光市编办积极参与全面推行基层医疗机构财政经费定项补助有关工作,对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的人员编制和编制内聘用人数等进行认真审核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明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201512号)要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含“五险一金”)由市财政按编制内实有人数全额核拨。市编办依据实名制管理资料,对全市13个乡镇卫生院和4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报的《明光市基层医改人员经费全额核拨备案表》中核定编制、编制内聘用备案人数及所附的550余名在职人员名单逐一审核把关,会同市卫生、人社、财政等部门做好此项改革政策的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