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涉企收费清单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费清单〔2015〕2号)精神,明光市涉企收费清单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国家和省陆续修订、出台的部分法律法规及涉企收费政策文件,对县级涉企收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于
此次动态调整,一是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取消或暂停征收1项、对小微企业免征8项、调整收费依据2项;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5项政府性基金;三是取消和归并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31项。通过及时调整更新清单内容,保证其内容准确、权威,以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
县级涉企收费清单调整公布后,市发改委将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走访企业,现场解读涉企收费清单相关内容,确保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