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县委休〔2015〕18号文件获悉,休宁县编办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14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考核名次位列全县第三名。
2014年,休宁县编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总体部署,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夯实廉政基础,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预防腐败,为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下一步,休宁县编办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管理,强化措施,严格奖惩,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