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乡镇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来安县根据市政府要求,开展了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重心下移、提高效率”的原则,以推动执法重心下移为重点,整合执法资源,优化执法力量配置,通过委托执法,推进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提高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试点乡镇政府行使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乡镇政府行使的行政执法权外,依法承接办理委托机关委托部分行政执法权。具体委托执法权限由委托机关与试点乡镇政府根据部门和乡镇执法的实际需要充分沟通、对接后,按照“成熟一项委托一项”的原则,在《行政执法委托书》中予以明确(来安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