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今年以来,休宁县先后3次衔接落实国务院、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26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8项,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2项。
一是严格准入制度,及时承接上级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今年3月,对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明确实施层级,承接了市政府下放到县级实施的行政审批26项,并已全部纳入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对外公开。7月,国务院、省下文调整的审批事项,我县对应的8项,全部予以取消;2项转为内部管理;对应调整为后置审批的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
二是加快职能转变,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3月,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和监管工作的通知》,把各部门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作为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的突破口,列入单位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来抓,确保按“单”用权,按“图”行权。
三是落实配套措施,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长效机制。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做好承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后续工作。今年7月,完成了承接市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相关表格和资料的制作和公开;8月,完成了衔接落实省人民政府衔接落实国务院第八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以及国务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工作。为加强行政审批等事项常态化管理,还拟定了《县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动态调整的范围、原则、调整情形等事项作了具体规定,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
四是加强全程监管,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机制。结合新一轮县政府工作部门“三定”等工作,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将权力清单中行政审批事项及适合统一管理的行政确认、行政征收等事项,向一个部门(科室)集中。所有的审批事项本着“应进则进”的原则,全部进驻政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按照精简要求,简化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办理环节,在窗口和政务中心的LED统一公开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事时限、收费依据及监督渠道等信息,进行“一站式”审批、并联审批和多证联办,有效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