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重新核定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出)机构

访问次数: 2075                        发布时间:201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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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鉴于政府机构改革县直机构设置的变化,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中共濉溪县委常委会审定通过了由县纪委、县编办和县监察局拟定的关于重新核定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工作方案。

一是向涉及改革的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外事侨务办公室)等11个单位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派出监察室,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派驻纪检组。

二是县教育局(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等6个单位以及未涉及改革的21个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和编制维持不变。

三是未设立纪检监察机构的部门,属政府工作部门序列的,纳入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外事侨务办公室)纪检组统一管理;属县委工作部门序列的,纳入县直机关工委纪工委统一管理。

本次核定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出)机构39个,编制69名,其中行政机构30个,编制52名;事业机构9个,编制17名。69名编制中,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39名,纪检组副组长(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27名,纪检监察员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