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紧紧抓住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市的有力契机,立足实际,主动作为,四措并举,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续工作,确保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正式印发事业单位分类文件。率先在全省完成全市事业单位的分类任务,以市编委文件形式明确了各个事业单位的类别,指出各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并将市直333家事业单位分类文件按主管部门逐家下发,为改革深入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将列入行政类的1家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划转回归机关;修改事业单位改革职工分流工作实施意见,对列入生产经营类的8家事业单位开展转企改制工作,已完成2家改革、批复2家的改制方案、拟定上报了4家改制方案。
三是完善公益类事业单位分类后经费保障形式。全面梳理公益类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单位性质、收支状况等,对主要履行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益服务的公益一类单位、经费财政进行保障,对公益二类单位根据财务收支状况,财政给予经费补助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支持,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高等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在省未出台相应政策前暂保持不变。
四是分类严把事业单位人员“进口”关。对行政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一律冻结新进人员,做到只出不进;对公益类事业单位,按照控编减编工作方案要求,严格控制新进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补充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坚持“退一进一”的原则公开招聘;对公益类事业单位中工勤岗位和辅助岗位等的补充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解决。同时,进一步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制定实施《合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合办〔2014〕2号)及四个配套文件,严控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