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博望区积极做好乡镇人员专项整治工作

访问次数: 749                        发布时间:20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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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博望区乡镇“四清一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区编办根据任务分工,结合市编办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乡镇人员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明确整治对象。区编办及时印发《关于开展全区乡镇人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博机编办〔20158号),明确此次乡镇人员专项整治对象,重点清理和整治在编不在岗、人员借用和未经过审批聘用的人员、新聘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在岗仍领取薪酬的人员、年龄超过60岁的人员等情况。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进一步加大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和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的建设,重点对聘用人员聘用总量、聘用岗位、人员条件、审批程序和权限、招聘的方式、合同签订及薪酬和社会保险待遇等方面进行规定,对在编人员借用的程序、时限和条件进行规定,对在编不在岗和不在岗仍领取报酬以及未按规定聘用人员等各类违规行为的处理和问责进行规定。

三是开展整治检查。区相关部门将对各镇人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通过资料查阅、座谈询问等方式,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在岗及借调情况,对聘用人员聘用时间、聘用程序及合同签订情况、年龄情况等进行核查,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