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马鞍山市编办围绕法治马鞍山建设目标,结合部门工作职责,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并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拓宽载体,深入推进普法“六进”活动。利用《机构编制信息》简报、马鞍山机构编制网等载体面向全市各级各部门广泛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结合党校培训,选派一名副主任为新录用的公务员开展机构编制法规教育。在《马鞍山日报》,以《晒出“权责清单”,织牢权力“笼子”》等具有较强吸引力的标题和通俗易懂的内容,大篇幅详解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等工作。及时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对《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51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52号)、《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进行专题解读,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广泛宣传动员,认真开展普法30周年征文活动,选报了2篇优秀征文稿件,提高干部法治素养。结合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和社区共建等活动,根据村(居)民需要,联合开展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普法宣传等活动。
二是完善制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定下发了市编委工作规则,完善了市编办工作规则,对重大体制改革、重要职权和机构调整等明确审批权限,做到决策符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根据市、县、区政府工作部门分别不超过32个、24个、22个要求和省政府251号令规定,严控政府机构限额和领导职数,推行部门内设机构大科室制,实施统一核减和编制动态管理措施,机构编制总量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依法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每年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全市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采取不定期检查、年底考核,特邀监督员和举报电话监督,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在编不在岗专项清理、乡镇街道人员清理等方式,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
三是立足本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建立并运行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合理划分事权,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国务院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撤并整合职责弱化和相近事业单位,研究提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创新举措,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规范社会事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