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正式启动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访问次数: 1311                        发布时间:201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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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确定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绩效管理、责任落实、权责一致工作试点市县的通知》(皖编办[2015]124号)要求,宿州市认真经筹备,迅速启动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宿州市编办结合地方实际,草拟了《宿州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和《宿州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工作方案已经922市编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

方案明确了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成立了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第一组长、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副组长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办。确定了绩效管理的内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履职履责情况和外部评价,其中履职履责情况指“三定方案”中主要职责的执行情况、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运行与监管情况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选择了试点单位:分别从党群部门和综合办事机构、经济建设、社会管理服务和执法监督四类部门中选取了中共宿州市委老干部局等15家试点单位。规范了绩效管理的组织实施步骤:包括绩效管理单位制定工作方案、过程管理与日常考核等六个方面的内容,明确了考评结果的确定和应用。

下一步,宿州市编办将根据实施方案分阶段实施,扎实推进宿州市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通过探索试点,使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在日常管理中得到有效运用,推动试点单位履职尽责、提升效能、优化服务。(监督检查科  杜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