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统一部署安排,池州市扎实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了市本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有关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直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和县(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抓,多次听取汇报,分别于
二是深入调研。及时成立调研组,深入市行政服务大厅、市房产办证大厅、市土地办证大厅等进行调研,了解登记办证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学习和借鉴江西赣州市和我省滁州市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召开了由市住建委、农委、林业局、国土资源局、房产事务局和贵池区、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多层面论证,力求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符合我市实际,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及时实施。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拟定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编制方案,明确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委、农委和林业局等部门在不动产登记中的职责,界定了市、区不动产登记职责分工,设立了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机构及登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