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专项整治工作稳妥有序推进,2014年以来,来安县坚持分类管理、因人施策、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落实“进、退、流、转”四项举措,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消化整改工作。截至目前,来安县已消化超职数配备科级干部45名,占总数的61.6%。
审定“进”级岗位。明确了县直部分单位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的副科职级,消化超配工会主席10人。同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过明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机构领导职数,消化部分超职数配备干部。
完善“退”出机制。出台《关于建立来安县科级领导干部退出机制的暂行办法》,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鼓励和引导年龄偏大的领导干部退出领导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同时,严格落实干部退休制度,对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或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丧失工作能力的干部,及时办理退休和病退手续。通过落实这两项举措产生的空缺科级岗位将主要用于消化超配干部。
加速干部“流”动。将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工作与干部交流任职紧密结合起来,出台了《来安县科级领导干部交流暂行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大执纪执法、干部人事、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部门和关键岗位主要领导干部的交流力度。在调动各方面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同时,缓解超职数配备干部刚性压力。截至今年9月份,共交流科级干部23名,其中,消化超配干部5名。
科学设岗“转”非。对极少数单位因实行党政正职分设(不含配备党外干部)造成超职数配备的,采取改任非领导职务的方式,逐步消化分设职位。对领导干部兼职造成职数超配的,原则上逐步免去领导干部所兼任的职务。根据《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4]14号),适时设置乡镇科级非领导职务,顺利消化5个乡镇违规配备的6名政协联络组组长和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