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全面完成区、乡两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动态调整工作

访问次数: 2036                        发布时间:201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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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宣城市宣州区委、区政府会议同意《宣州区区乡两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动态调整方案》。动态调整后,区本级政府保留权力事项1713项(减少权力事项29项减少1.67%),乡镇人民政府保留权力事项114项(减少权力事项75项减少39.7%),街道办事处保留权力事项82项(减少权力事项108项减少56.8%)。同时,建立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清单,其中乡镇政府公共服务清单目录34项,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清单目录37项。主要做法是:

一是统筹部署。714,区政府办行文印发了《宣州区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5年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730日,区权责办向街道办事处下发了《关于征求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意见的通知》。

二是深入调研。720-24日,区监察局、区编办、区物价局组成督查组,对区发改委等19个区直单位的73项政府行政审批权力事项运行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边督查边调研同步进行,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8月下旬,区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办公室就街道办事处“两单”动态调整分别征求了西林、澄江等街道办事处意见。911-17日,由区编办牵头,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参与,组织对孙埠、水阳、黄渡、溪口、沈村、古泉等6个乡镇的政府“两单”正式发布以来的宣传、运行落实和运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开展了专项调研。通过深入细致调研,更好地掌握基层“两单”运行的执行者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及建议,为区乡两级权责清单目录动态调整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依法依规调整。政策依据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皖政〔20156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5]14号。本次区乡两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动态调整总体坚持“职权法定、依法依规”的原则予以动态调整,调整政策依据充分,做到“合法、合情、管用”。

四是严格程序。108,区权责办牵头,召集区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共同会商,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目录逐一梳理,形成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目录动态调整初步方案。1026,区权责办对涉及19个区直部门拟调整的89项区政府权力事项发送征求意见函,并主动加强沟通与互动交流达成一致意见。113,区权责办牵头,召集区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共同会商,对区本级政府拟调整权责清单目录事项逐项审查,形成了区本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动态调整初步方案。1116,区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工作领导组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孙国梁同志主持召开领导组成员单位会议,对区权责办提出的区、乡两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动态调整初步方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编办网站向各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社会进行了公示。11 21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及1127区委常委会议审议同意《宣州区区乡两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动态调整方案》,对《宣州区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宣州区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宣州区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予以修订并向社会发布。会上,就今后政府权责清单目录动态调整的有关时限、程序及要求做了进一步明确。(张慧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