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工作部署,定远县投资审批改革专题组紧紧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大局,不断推进改革任务落实,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做好投资审批权的承接下放。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和《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目录(2015年本)》等文件精神,做好上级下放的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涉及到该县正在实施的对应取消或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同时,根据行政执法权向乡镇延伸试点工作的要求,及时将部分审批权限委托给试点镇。
二是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一是精简前置审批,二是优化审批程序。
三是完善我县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滁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企业投资建设核准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规定实行核准。企业投资核准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进一步完善了我县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
四是配合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及使用。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省、市发改委,依据“一窗受理、并联办理、一项
五是创新管理方式优化投资服务。通过流程再造、合并、缩减等方式,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加强对办事程序的送审资料收集的指导,园区项目、重点工程,实现专人跟踪管理、提前服务,在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前规划建设局可提供预选址意见。凡是审批资料完备,符合有关规定,能当场办结的则当场办结;对复杂事项,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审批或上报。对于在同一阶段同一部门实施的多个审批事项予以整合,实行“一次受理、一并办理”,给企业提供了更多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