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编办对党员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工作“回头看”

访问次数: 563                        发布时间:2015-12-09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行为,按照区委组织部工作要求,宿州市埇桥区编办迅速行动,积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工作。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埇桥区编办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工作,认真传达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各级干部企业兼职(任职)清理工作的通知》(组明电〔201597号)文件精神,确保党员干部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主动接受监督,自觉维护干部形象。

二是再次摸底排查。对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关于统计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去年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再次进行摸底排查,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兼职、违规领取报酬、违规瞒报漏报等情况。经清查,区编办党员干部无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

三是严肃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各级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的规定,区编办把党员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对今后工作中违规兼职、领取报酬、违规瞒报漏报,一经查实,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