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省编办工作部署,以及《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省人民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滁政秘〔2014〕83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衔接落实,根据有关规定,减少前置审批,在全省率先推行“三证合一”,承接下放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中介组织的清理规范,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取消审批、下放审批、后置审批、承接审批、集中审批、简化审批、合并审批,强化政策规划、综合监管、创新社会管理、创新公共服务等措施,进一步有效规范行政行为。
访问次数: 689 发布时间:2015-12-0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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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省编办工作部署,以及《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省人民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滁政秘〔2014〕83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衔接落实,根据有关规定,减少前置审批,在全省率先推行“三证合一”,承接下放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中介组织的清理规范,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取消审批、下放审批、后置审批、承接审批、集中审批、简化审批、合并审批,强化政策规划、综合监管、创新社会管理、创新公共服务等措施,进一步有效规范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