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编办综合司关于开展地方行政执法机构现状专项调查的通知》(编综函字〔2015〕805号)要求,颍泉区编办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机构现状开展专项调查工作。
区编办对行政执法机构范围确定的主要依据之一,就是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设中行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带有强制性质行政权力的政府工作部门或受政府工作部门委托行使的事业单位。在此次调查过程中,要求各被调查单位对照本部门权力清单,简要概括所行使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带有强制性的行政权力,详细上报行政执法队伍的种类、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形式、着装、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