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编办召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警示谈话会

访问次数: 2139                        发布时间: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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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9下午,金寨县编办召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警示谈话会议,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警示谈话制度》(金发〔201429号)文件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通报了县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违法违规案件责任追究等21起典型案例。

     县编办主任王铁结合编办实际,分别从全面了解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积极主动履行好编办党支部暨编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编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个方面与机关党员干部进行了警示谈话。他指出,编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方面主要体现在加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 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等六个方面;同时也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举措,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同时要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等监督责任的落实。他强调,编办领导班子既担负党委的主体责任,也承担纪委的监督责任,要切实履行好 “一岗双责”。最后他对编办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一要认真端正态度,全面认识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二要加强教育学习,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三要深化作风建设,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四要遵守党纪国法,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五要强化监督制约,保持反腐败工作的高压态势。(汤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