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芜湖市于10月份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经过审批部门自查自清、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网上公示、市政府审定,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今年10月以来,芜湖市编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市直各部门和驻芜单位行政审批涉及的有偿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清理规范后,纳入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由申请人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事项28项;纳入行政审批程序,但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由行政机关委托有关机构提供服务的事项7项;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报告(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提供服务,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事项6项;取消,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事项7项。
清理规范后,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纳入清单管理,优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对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同时,强化对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