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将对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进行抽查

访问次数: 943                        发布时间:201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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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我市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示工作,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市编办制定出台《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于每年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结束后,对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随机抽取一定比例,就其登记事项、年度报告等公示信息进行检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的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组织开展本级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抽查时事业单位法人要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登记管理机关对抽查情况全程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通过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并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