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地方行政执法机构现状专项调查的通知》(皖编办督查函﹝2015﹞48号)要求,阜阳市积极组织开展地方行政执法机构现状专项调查工作,了解掌握全市执法队伍现状,为推进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及时将文件精神发文到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明确调查范围、调查内容、填报方式和报送时间。
二是认真摸底调查。先后召开培训会、推进会,指导8个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依据三定规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梳理执法内容,如实填报本地本单位行政执法机构现状调查明细表和汇总表,确保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我市行政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
三是汇总上报数据。市编办认真汇总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报送数据。通过摸底调查,我市现有行政执法机构数835个,其中市本级150个,县级68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