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编办完成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工作

访问次数: 566                        发布时间:201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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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推进地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精神,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坚持“三个不突破”原则,即内设机构总数不突破、领导职数不突破、编制总数不突破,优化机构设置,厘清机构职责,强化监督职能。

此次改革,县纪委、县监察局内设机构通过整合、增设、重组等方式,将原有的11个内设机构调整为10个;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减少1名;编制数总数保持不变。

县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改变了过去工作覆盖面过宽、战线拉的过长、任务越来越散的状况,克服了工作中存在执纪监督主业不突出,责任不清、职能错位等问题,加强了一线办案力量,提高了履职能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