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六措并举抓好控编减编工作

访问次数: 1256                        发布时间:2016-02-05

[字体: ]

马鞍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控编减编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实现本届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目标,通过推进改革、创新管理等方式,充分挖掘现有编制资源,提高编制资源效用,切实将我市行政编制控制在省规定员额内、事业编制控制在2012年底总量内。一是严控新增编制。对确需增加编制的,一般采取内部调剂的办法解决。如增设的公安交警高速公路三大队、网上信访信息中心等机构所需的编制均从内部调剂。二是实行编制动态调整。随着推进职能转变、简政放权不断深入,政府各部门职责发生较大变化,部门编制也要同步调整。为此,2015年,我市按照“先减后增”的原则,对市直机关全部重新定编,确保编制和职责相对应。三是把好人员入口关。从严审核公务员招考计划和事业单位招聘指标,并做到突出重点,有保有压。规范各类进人途径,除军转干部安置等特殊情况外,严禁超编进人、超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四是逐步核减事业编制。根据中央编办、省编办精简编制的要求,2015年,市、县、区全面推进此项工作,核减事业编制801名。五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2014年确定的10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基础上,2015年再确定20个项目推向市场,通过“花钱买服务”的方式,解决社会事业发展与严格控编之间的矛盾。六是加大控编减编督查。将控编减编工作纳入市、县、区年度考核,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及时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