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改革,在不改变现有行政监管、行政执法主体职能和责任前提下,将工商、质监、食药监监管领域和市场主体涉及卫生、安监、文化、环保、住建、商务、消防等领域的部分明显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综合监管范围。通过合理划分市、区两级事权,建立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市场监管执法体制。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大幅度增加基层所、队监管执法人员。将市区划分成若干个市场监管网格,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和聘用网格员配置到网格内,按监管手册开展工作。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建设集信息传送、指令发布、监督考核于一体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各部门审批信息及网格员发现的问题和各类投诉、举报等,由平台统一受理、分类整理后,发送至各相关监管部门及时处理。建设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让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健全社会监管和举报奖励制度,构建社会共治机制。改革主要依托信息化平台、实施网格化监管、推进规范化执法,建立广覆盖、专业化、一体化、高效率的市场监管体系,逐步探索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
会议强调,推进综合监管分类执法改革是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创新性举措,也是市委、市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战略性举措。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