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花山区“三力齐发”全面推行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访问次数: 732                        发布时间:201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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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着马鞍山市花山区2015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的持续开展,换发事业单位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也进入到更深入的阶段。为此,该区编办切实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全面推行。

一是加大宣传力,提高公众知晓率。一方面及时下发《关于做好花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2015年年度报告及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关工作的通知》(花机编办〔20161号),明确开展年度报告和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要求。另一方面,运用机构编制网站、区政府网站、培训会议等各种宣传平台做好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解释说明开展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的背景原因及工作方法,取得全区各单位的理解支持,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加大执行力,扩大工作覆盖面。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和中央编办《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区新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年度报告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实现全覆盖。

三是加大监管力,维护代码权威性。根据中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规定,我区在此次年度报告工作中采取书面审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对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加大监管力度。在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的同时,也维护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使其既能作为信息共享和辨别真伪的依据,又能作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优化政府监管服务的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