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暂行办法

访问次数: 1443                        发布时间:201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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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下,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规范调配流动程序,促进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年初,宁国市根据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宁国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首先确定了调动工作人员的对象,调动遵循的党管干部和人才、从严把握、人岗相适、控编(岗)运行、合理流动等五项原则,以及调动的资格条件等;

办法规定:一是同层级的行政机构之间、直属事业单位之间、部门所属同类型事业单位之间人员横行流行或机关人员到事业单位、财供人员到非财供单位的顺向流动的办理程序;二是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逆向调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程序办理,按照《宁国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执行;三是外地调入人员的办理程序。

办法同时对调动的纪律监督作了要求。(陈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