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编办稳步推进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

访问次数: 1023                        发布时间:2016-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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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自201611日起,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启用。

事业单位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启用后,实现三证合一,即一证(照)一码,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加载一个由18位数字组成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质检、税务部门不再另行赋码和发证。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启用标志着事业单位有了自己的“身份证”,此举有利于事业单位信息共享与利用,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

蚌埠市登记管理局以此次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换发为契机,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手段,创新监管和服务模式。并力争在2015年度检验工作推进的同时,完成数据库内存量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换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