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

访问次数: 1576                        发布时间:201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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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肃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纪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管理,规范调动程序,日前,界首市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界首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

《办法》强调了人员调动应遵循的五项原则:一是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执行人员调配政策和规定;二是按编调配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调动,严禁超编进人,除特殊急需引进人才外,满编单位先出后进、超编单位只出不进;三是人岗相适原则。坚持调动人员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与调入岗位相匹配,充分发挥其特长和潜能;四是回避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时,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按照规定进行回避;五是人才稳定原则。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不满一个聘期的不准调动。

《办法》还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条件和调动程序,并就有关纪律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