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三个抓手”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

访问次数: 1896                        发布时间:201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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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编外聘用人员的现实需求和存在问题,合肥市庐阳区积极应对,由区编办牵头,将聘用人员纳入统一管理,努力实现严格编制管理与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的“双赢”。

一、加强程序建设,严把编外聘用人员入口关。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为把好编外聘用工作的第一道关口,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庐阳区编办先后两次下发通知,规定全区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禁止自行编外聘用人员,并将村委会(社居委)聘用人员也纳入统一计划管理。经区委常委会同意,庐阳区还出台了《关于加强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聘用原则、聘用条件、聘用程序、人员待遇、使用管理等进行了统一规范,确定了“单位申报-编办审核-编委审批-统一招考”的编外人员聘用工作制度。二是严格计划审批。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上报用人需求,区编办会同城管局、民政局动态核定应配城管队员数和村()工作人员数,再根据编制(应配人员数)、现有人员及退出人员情况,按照“超编和满编单位一律不进人、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原则,对申报的用人计划进行严格的前期审核,提交编委会议审批。三是坚持“三统一”招录。在人员招录环节,委托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面向社会统一组织招考,统一开展入职培训,实行在同等条件下统一待遇。此外,庐阳区还创新人事招考方式,从2014年起试点从辖区退伍军人中统一招聘城管协理员,即解决了他们的就业问题,也较好地满足了城管工作需要,受到了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二、加强培养锻炼,拓宽编外聘用人员晋升渠道。一是提升岗位能力。区人社局每年组织一期新进人员入职培训,用人单位在安排工作岗位时,也注重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使其学有所用、用有所成,编外聘用人员已成为推进庐阳区全面建设的生力军。二是提高经济待遇。对于占编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参照本单位事业同等条件人员核定工资福利待遇。对单位自聘和村()工作人员,普遍实行了绩效管理,工资待遇水平逐步提高。三是提高政治待遇。在日常管理上,实行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积极宣扬“有为才有位”的工作理念,并为他们的发展搭建平台。在街居改革中,除班子成员以外所有人员打破身份界限,重新竞争上岗,共有7名聘用人员竞聘到副科级岗位,另有129名聘用人员通过竞争上岗或单位任命的方式成为各乡镇街道中层干部,实现了人生的跨跃。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控制编外聘用人员数量。一是建立聘用人员数据库。依托全省统一开发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庐阳区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聘用人员信息系统,实时反映全区聘用人员数量、年龄、学历、专业等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增强数据准确性,要求各单位每年提交一次工资发放花名册原始凭证,与上报情况进行对比核实,确保统计信息及时准确。二是开展定期调查。为及时掌握聘用人员动态,庐阳区分别于2011年、2013年和2015年对全区聘用人员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汇总统计聘用人员的数量、质量以及薪酬情况。2015年底由编办牵头,赴各乡镇街道和部分区直单位进行调研,了解对聘用人员招考工作的意见建议,改进招考方式,为用人单位引进急需人才。三是严肃纪律规定。2010年庐阳区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并将聘用人员管理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每年底开展一次综合督查。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扣除相应的考核分数,并责令予以整改。(王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