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内容。以去年公布的1776项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底本,要求全区涉及政府权力行使单位认真比对,按照权力事项“增加、取消、要素变更”3种类别进行调整,进一步完善权力项目库,理清部门法定职责。
规范步骤。根据权力事项细化动态管理“3+1” (即“主动调整、被动调整、要素变更;一个特例:因工作需要急需启动原暂停实施事项)类情形要求,严格按照“部门比对、集中初审、调整完善、审议公开”步骤及规定期限开展调整工作。
规范机制。部门切实担当主体责任,按照“全面、准确、规范”要求,结合区情和工作实际,主动衔接,落实上报材料签字负责制、零报告制。编制、法制、监察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形成良好协作机制,6月底前将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