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第一个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发出

访问次数: 2182                        发布时间:2016-04-07

[字体: ]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3号),46,濉溪县第一个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出,标志着我县使用行政编制的机构拥有了新的“身份证”。

为做好我县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开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县编办高度重视,印发了《关于在使用行政编制的机构开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濉编办〔20165号),明确工作要求,简化办事程序,提供高效服务,只要提供的材料齐全,保证来办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即办即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