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合肥市级政府权责清单调整后,行政审批事项数量由104项减少到101项(其中保留的审批事项58项,承接的审批事项36项,垂直管理部门实施的审批事项7项)。凡国务院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该市有对应项目的坚决取消。其中,市级取消或部分取消权责事项共17项,取消8项、部分取消9项,涉及“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单位资质年检”“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船舶进出口港口许可”“设立变更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等。取消县(市)对应项目的60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资格审查、户外广告登记、教育网站和网校审批等。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合肥市将坚决停止审批,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涉及政府权责清单的事项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动态调整,并接受社会监督;对部分取消的权责事项,进行流程再造,重新编制服务指南。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