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编办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要求,原先由质监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变更为机构编制部门颁发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在2017年底前,组织机构代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存,《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将在过渡期结束停止使用。我区将于
访问次数: 720 发布时间:2016-04-2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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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编办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要求,原先由质监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变更为机构编制部门颁发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在2017年底前,组织机构代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存,《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将在过渡期结束停止使用。我区将于